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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ISO14000标准领域的管理制度和政策如何?

发布者: 沃博    时间:2022-12-29 15:45:13


ISO 14001 是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代号。


ISO 14000 系列标准是由化组织制订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是针对全球性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越来越严重,臭氧层破坏、全球气候变暖、生物多样性的消失等重大环境问题威胁著人类未来的生存和发展,顺应国际环境保护的发展,依据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的。 ISO 14000 是 ISO 推出的第二个管理性系列标准。为使用者(企业、事业、政府)提供了综合管理包括质量管理等体系兼容并蓄的环境管理的依据,规定了环境管理的共同语言和准则的要求。


其中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包括环境因素识别、重要环境因素评价与控制,适用环境法律、法规的识别、获取和遵循,环境方针和目标的制定和实施,以期达到污染预防、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利用率,终达到环境绩效的持续改进的目的。


在 ISO 14000 系列标准中,以 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标准为重要,是组织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和审核认证的根本的准则,ISO 14001 认证是指组织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具有下列特点: 1. 以市场驱动为前提,是自愿性标准。 2. 强调对有关法律、法规的持续符合性,没有环境行为的要求。 3. 强调污染预防和持续改进。 4. 标准强调的是管理体系,特别注重体系的完整性。 5. 广泛的适用性。 (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适用於各种类型、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产品的组织) 对於产品出口到欧美等先进发达国家的企业,ISO 14000 是一张重要的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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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也在引入推行ISO14000标准,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的同时,逐步建立了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国家认可制度。经国务院办公厅批准,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指导委员会(简称指导委员会)于1997年5月在京成立,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并统一管理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在我国的实施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担任,国家商检局、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地矿部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为委员单位。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承担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指导委员会下设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简称环认委)和中国认证人员国家注册委员会环境管理专业委员会(简称环注委)分别负责实施对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认可和对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人员的注册工作。

  中国政府为了规范
ISO14000标准的认证秩序,避免重蹈ISO9000标准实施的混乱局面,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ISO14000标准健康发展的规范政策

  首先,
ISO14000认证的推行不再有两套体系的存在,中国国内实行“一个体系,一套标准,一种证书”的管理原则,建立中国环境管理体系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由国务院28个部、委组成,主任单位是国家环保总局,第一副主任单位是国家技术监督局,日常工作由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承担。指导委下设两个分委员会: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中国认证人员注册委员会环境管理体系专业委员会。分别负责认证机构认可与审核员注册。

  其次,对
认证机构的认可严格把关。一个独立的认证机构必须有10名(含)以上的国家注册审核员,机构内部必须建立一套质量保证体系来保证认证质量和约束审核员的行为。同时,咨询机构必须有5名(含)以上的国家注册审核员,机构内部也须建立一套质量保证体系,向国家环保总局备案取得备案证书后,方可开展工作。

  第三,境外认证机构在中国国内开展认证,也必须取得环认委的认可;境外咨询机构也须向国家环保总局备案。目前,尚未有境外机构在中国得到认可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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